60家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结果通报

2020-09-08 14:48:53

近日,安徽省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2020年全市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本次检查共抽取60家机构,共发现问题127个,主要集中在技术能力、行为规范和管理体系等方面。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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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开发区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后监管工作,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3号)、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0年安徽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皖市监函〔2020〕11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局于2020年5月15日至8月15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全市获证的60家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了分类监管现场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组织形式为各县区局负责本辖区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其中:食品、环境、机动车等重要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市局统一组织,由辖区市场监管部门集中开展监督检查;综合类检验机构监督检查由县区局自行检查。各县区局按照省、市局“双随机”分类监管的有关要求,适时匹配人员和机构,对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检查人员由行政监管人员及各专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技术专家)组成。市局对食品、环境、机动车等三大类重点领域的集中监督检查开展不定向督导。检查内容主要是检验检测机构法律地位、技术能力、行为规范和管理体系是否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的条件和要求情况,以及履行法定义务、提供检验检测服务等情况。
按照省局相关要求,本次检查共抽取60家机构,按检验检测类别覆盖全市食品类检验机构8家,机动车检验机构22家,环境监测类检验机构8家,综合类检验机构22家;按分类监管等级覆盖A类2家,B类 22 家,C类28 家,D类0 家,上年度未定级8家。60家机构中,共发现问题127个,主要集中在技术能力、行为规范和管理体系等方面,检查结果均经检查组和被检查机构现场确认。六安信安建材检测有限公司等1家机构申请注销资质;金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1家机构主动申请撤销部分检验参数资质认证;六安金裕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等1家机构被责令整改、期间暂停出报告并移交办案部门处罚;安徽美自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天龙检测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等15家机构被责令改正;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六安市水之缘水质监测站等43家机构通过检查,自行改正。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依法办理变更问题。部分机构对法人、标准和方法发生变化的检测项目等,未按照资质认定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标准和方法变更手续。资质证书能力附表中的个别作废标准未及时更新。
(二)设备管理问题。部分机构仪器设备到期未检定或校准,检定、校准后的仪器设备没有经过计量确认或者确认错误即投入使用,三色标未按照规定使用。部分机构对化学试剂、气体钢瓶未实行有效管理,试剂库无通风和消防措施,部分试剂超过有效期未进行处理。部分机构的检测仪器设备档案信息不全,标准物质采购验收使用记录不全,有的无专门档案。部分机动车检验机构检验场地进出口标识不清晰,检验场所安全措施不到位。
(三)报告记录问题。部分机构没有严格按照标准和方法要求实施检验检测活动,检测过程中未采取加标回收、标准样品检测、平行样、空白检测等质控措施,采样不规范;个别机构在固体污染源颗粒物采样中违反方法标准要求,随意减少采样点数量和缩短采样时间。部分机构分包检测报告未注明分包方名称。部分机构原始记录不全,原始记录检测项目未记录具体检测数据,委托协议书未能明确检测参数和试验规程;原始记录中缺少样品前处理过程记录和标准物质配制记录。部分机构较长时间未出具CMA报告,个别机构监测报告的地址与资质认定附表中不一致。
(四)管理体系问题。部分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未有效运行,内部审核或内审计划不合理,管理评审输出流于形式,一些内审和管理评审发现的问题没有进行有效改正。个别机构未按照《RB/T214-2017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的规定,制定或者修改管理体系文件。部分机构管理体系文件未传达至有关人员,检验人员不能及时获取并有效执行。
三、检查处理情况
(一)开展整改处理。针对此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县区局要按照附件《安徽省检验检测机构2020年监督检查结果后处理统计表》处理结果要求,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质检总局令第163号)等规定进行处理。
1.处理建议为机构自行改正的,由机构在1个月内自行改正,机构改正完成后向辖区监管部门审查备案。
2.处理建议为责令改正的,由辖区监管部门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42条,下达书面责令改正通知书责成机构在1个月内整改完成。
3.处理建议为责令整改、罚款、整改期间暂停出报告的,由辖区监管部门启动行政处罚程序,进行立案查处。
上述问题机构在整改中,凡是涉及检验报告结论错误或不按照方法标准、规范进行检验的,必须责令检验机构召回报告,进行重新检验,检验数据结果报告由委托方审核通过后,才能认可完成整改。各县区局要及时做好后处理工作,并对机构整改情况进行确认(对食品、环境、机动车的三类重点类机构整改报告除报县区局外,县区局确认盖章后再报市局2份。综合类的机构整改报告报县区局确认即可)。涉及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的,上报市局转报省局依法办理相关撤销手续。
(二)落实整改成效。各县区局负责督促本辖区内发现问题的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对其整改情况的长期有效性进行跟踪检查。各县区局要认真总结此次集中检查所暴露出来的问题,采取行政约谈、日常巡查、监督检查、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不断强化对检验检测机构地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检验检测行为。
(三)强化结果应用。请各县区局于10月10日前将处理结果(工作总结、相关附件表格、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整改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一式两份书面报市市场监管局认证检验监管科。并按照《安徽省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办法》要求,及时将检查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
附件:六安市检验检测机构2020年监督检查结果后处理统计表
2020年9月1日


附件:
六安市检验检测机构2020年监督检查结果后处理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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