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条件下或单一故障条件下,火焰不应蔓延到设备的外面,应该按照下图流程图检查防火的符合性。A、进行可能会导致火焰蔓延到外面的单一故障试验;
通过将设备放在白色薄绵纸包裹的软木材表面上,设备上包上纱布来检验火焰蔓延的防护是否符合要求。熔融金属、燃烧的绝缘物、带火焰的颗粒等不应滴落到放置设备的表面上,而且绵纸或纱布不应碳化、灼热或起火。如果不可能引发危险,则绝缘材料的熔化应忽略不计。能量限制:限制设备的电路或零部件可获得的电压、电流和功率。①出现在电路中的电压不大于有效值30 V 和峰值42.4 V,或者直流60 V。1、由自身限制或用阻抗限制最大可获得电流,使其不会超过下表适用值:表1
2、过流保护装置限制电流,使其不会超过下表的适用值:表2
3、用调节网络限制最大可获得电流,使其在正常条件下或在调节网络中出现的单一故障条件下不会超过表1 的相关规定值。③至少采用基本绝缘与会产生超过上述判据1和2的能量值的其他电路隔离。如果使用过流保护装置,则该过流保护装置应是某种熔断器或某种不可调的非自复位机电装置。通过目视检查,以及在下列条件下,通过测量出现在电路中的电位、最大可获得电流来检验是否合格。
i) 在使电压达到最大的负载条件下测量出现在电路中的电位;
ii)加上能产生最大电流值的阻性负载(包括短路),在工作60s后测量输出电流。
隔离要求:不同电位的零部件之间的绝缘满足基本绝缘的要求,或能证明桥接绝缘不会导致引燃。通过目视检查,如有怀疑,通过试验来检验是否合格。——可燃液体的任何引燃危险减小到规定的可容许水平;
装在设备内的或规定与设备一起使用的可燃液体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或单一故障条件下不应导致火焰蔓延。如果满足下列之一的要求,则认为由可燃液体导致的危险已减小到可容许的水平。a、在正常或单一故障情况下,可燃液体表明或者其表明接触的零部件温度至少比可燃液体燃点低25℃;b、要将可燃液体的液量限制在不可能导致火焰蔓延的液量。c、如果可燃液体能被引燃,则火焰要受到控制,以防止火焰蔓延到设备的外面。应提供详细的使用说明,规定足以减小危险的程序。——对设计产生热量的电路,进行单一故障条件下的试验未出现引燃。——需由操作人员维持开关激活状态,以控制设备通电;①连接器和安装元器件的绝缘材料:V-2或者更好的阻燃等级;PCB:V-1或者更好的阻燃等级;(可随机可证书)②绝缘的导线和电缆应能阻止火焰的蔓延(UL 2556 的VW-1 或等同的可燃性等级要求的导线被认为满足本要求。)对导线或者线缆的导体总截面积大于0.5 mm2 ,按照EC 60332-1-2试验;对导线或者线缆的导体总截面积小于等于0.5 mm2,按照 IEC 60332-2-2试验。i、对于不符合限能要求的电路,其成5˚夹角范围内外壳的底部和侧面需要满足下列要求之一:——金属隔离网制成,网眼中心不超过2mm*2mm,金属网直径至少为0.45mm;ii、外壳、防火挡板阻燃等级为V-1或者更好(金属,除了可燃金属镁);iii、外壳以及任何挡板或挡火板应具有足够的刚性。a、在正常或单一故障情况下,可燃液体表明或者其表明接触的零部件温度至少比可燃液体燃点低25℃;b、要将可燃液体的液量限制在不可能导致火焰蔓延的液量。c、如果可燃液体能被引燃,则火焰要受到控制,以防止火焰蔓延到设备的外面。应提供详细的使用说明,规定足以减小危险的程序。预定要由电网电源供电的或要与电网电源连接的设备应用熔断器、断路器、热切断器、阻抗限制电路或类似装置来保护,防止设备出现故障时从电网获得过大的能量。
过电流保护装置供电侧相反极性的电网连接的零部件至少需要具有基本绝缘。
过电流保护装置不应安装在保护导线上,熔断器或单级断路器不应装在多相设备的中线上。
永久性连接式设备中的过流保护装置是可选的,如果设备不带有过流保护装置,则设备安装说明书中应规定在建筑物设施中需要的过流保护装置的特性。
其他设备,如果采用过流保护装置,则应装在设备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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