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不符合情况汇总-7-不按标准测试

2021-08-20 08:45:31


试验机

挖掘机质心位置现场试验时检测人员未按GB 8499-87要求进行轮胎气压检测。

CNAS-CL01:2018 7.2.1.1

实验室应使用适当的方法和程序开展所有实验室活动,适当时,包括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以及使用统计技术进行数据分析。

现场发现,实验室人员制备过湿煤样时,未按GB/T 19494.2-2004标准10.2.2条款规定进行空气干燥。

实验室未进行标称粒度试验,对样品代表性带来不确定性影响。

查编号为A的干手器LVD报告,发现实验室在进行发热试验时,未按标准要求进行风机绕组的温升测量。

编号为A的太阳镜检测原始记录,发现镜片间透射比均匀性计算公式为:镜片间透射比均匀性=∣τv( 左边基准点) -τv( 右边边基准点)∣/min[τv( 左边基准点),τv( 右边边基准点)],同标准5.3.1条款要求的“镜片间透射比均匀性=∣τv( 左边基准点) -τv( 右边边基准点)∣/max[τv( 左边基准点),τv( 右边边基准点)] ”不相符。

编号A的检验报告中给出收到基低温发热量检验结果,但未按标准规定进行H值校正。

恒定湿热现场目击试验时,检测员设置的试验程序中试验开始时即同时施加温度、湿度应力,不符合GB/T 2423.3-2006标准的要求。

该实验室在进行热水器能效试验时,其确定温度布点位置采用了未经校准或确认的木条和塑料直尺进行位置划定,划定位置时未考虑内胆和外壳的形状差异和尺寸差异;确定内胆侧面圆心以及与中心线垂直的弦线均依靠检验员的直觉。其选定四分之一直径点是在外壳上用塑料直尺弯曲后标记,将直径与周长混淆。

现场进行自镇流灯(样品编号:A)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试验,未按要求在潮湿箱内进行。

现场目击试验时发现1.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时未按试验标准要求核查干扰信号发生器的输出;2. 交变湿热试验程序在温度为25℃、40℃时,湿度控制点分别设置为下偏差95%RH、90%RH,不符合GB/T 11606-2007(95%RH以上和93%RH±3%RH)的要求。

实验室的检测人员对GB/T 12060.5-2011标准理解不够,在没有明确被测样品的额定阻抗和额定功率时就进行测试,从而不能正确确定测试条件,如对总谐波失真测试时施加的电压条件不正确。

MST11可接触性试验时测试人员未按照IEC 61730-2-2004《光伏组件安全认证 第二部分:试验要求》10.2.3c)条款的要求进行操作。

编号为功检字第2013002号的检验报告中显示,实验开始大鼠体重范围100-150g,明显小于《减肥功能检验方法》(国食药监保化[2012]107号)规定的180-220g。

实验室在纺织品洗涤试验中所用水硬度与ISO 6330:2012《纺织品织物测试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要求水的硬度不超过0.7mmol/L不符。

实验室在检测耐次氯酸盐漂白色牢度时所用的次氯酸盐工作液不符合GB/T  7069-1997要求。

实验室在测试羽毛羽绒残值率时,未能保证样品能全部浸没在乙醚抽提液中,没有符合索氏抽提法的要求。

蒸发残渣(正己烷)现场试验时,实验员使用了100mL的浸泡液在水浴上蒸干,而不是按照标准要求的使用200mL浸泡液进行试验。

1)电池检测室在做过充电检测时,未将电池放置在防爆箱中;2)在做重锤冲击时,使用了10.1kg的重锤(标准要求重锤质量为9.1kg。实验室现有9.1kg重锤偏心,无法进行准确检测。)。

查来样编号为A的《理化检测分析报告》中《原材料加热减量(挥发份)原始记录》,样品量与《GB/T T24131-2009生橡胶 挥发份含量的测定》要求的样品量不一致。编号为B的钢丝帘线报告中破断力的检验值为1786N,不符合GB/T11181-2003《钢丝帘线》“破断力大于1000N的,精确到5N”的要求。

进行密度的现场试验时,实验员未按标准要求测定浸渍液的密度。

在纤维板密度检测和强化地板甲醛释放量检测中,未对试件厚度测点位置的选择及甲醛检测容器材质选择与标准规定所发生的偏离进行有效控制。

现场测定耐化学性能(液体介质)时,浸泡的三片试样片与片重叠在液体表面上。但标准规定“试样距容器内壁不少于5mm,距容器底部和液体表面不少于10mm”等。

实验室进行美标频率1GHz以上辐射测试,未按照标准调整天线倾斜角以使天线对准被测样品,查作业指导书也没有相关规定。



静电放电、脉冲群/浪涌测试区域过载, 被测设备距离其他导体距离小于标准规定的距离。

CNAS-CL01:2018 7.2.1.1

实验室应使用适当的方法和程序开展所有实验室活动,适当时,包括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以及使用统计技术进行数据分析。

实验室使用2m积分球测量自镇流LED灯时未做自吸收修正。

实验室在开展美国玩具标准ASTM F963-11条款8.9.1拼缝拉力测试时,未按标准要求使用正确的拼缝拉力钳。

检测报告(编号A)原始记录中总活性物、甲醛只测了一个样,而执行标准GB 9955《手洗餐具用洗涤剂》中要求测两个样,不符合标准要求。

检测是按照规定程序对给定产品、过程或服务的一种或多种特性加以确定的技术操作。

规定的程序主要是标准,不按标准测试那还叫什么实验室。

但其实很常见,很多测试人员不知道标准是怎么写的,写的什么!

师傅带徒弟,只教操作了,没有教过怎么看标准。


不按标准测试这样的问题真的是不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