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能源部发布电视机能效测试程序最终规则

2018-08-06 11:59:09

2013年10月25日,美国能源部(DOE)在联邦纪事(FR)上正式公布了电视机能效测试程序最终规则(对应10 CFR part 430的子部分B的附录H),新测试程序的生效日期为2013年11月25日。本规则的制定经历了一定的过程:2012年1月19日,DOE发布了电视机测试程序的拟定法规提案通告(NOPR);根据对NOPR的反馈意见,DOE进行了额外的测试,并于2013年3月12日发布拟定法规提案补充通告(SNOPR),对电视机测试程序进行了修订;根据对SNOPR的反馈意见,DOE最终颁布了本项规则,从而解决了2009年10月20日作废的原先1979年10月制定的电视机测试程序的空白问题。
  新测试程序制定了激活(开机)模式、待机模式、关机模式功耗、以及屏幕亮度的测试方法,以解决原先促使DOE废除旧测试程序的问题。通过新测试程序获得的数据包括:产品提供的所有工作模式的功耗测量,开机模式的功率因数测量,屏幕亮度值,以及根据各个工作模式的功耗所计算的全年能源消耗量。新测试程序充分吸纳了2010年9月的RFI、2012年1月的NOPR、2013年3月的SNOPR的利益相关方所反馈的意见,以及能源部的相关测试。在整个规则的制定过程中,DOE进行了几轮测试,以确保所采用测试的可重复性和再现性。
  基于IEC 62087第3.0版,新测试程序将待机模式分为被动待机模式、主动待机低模式和主动待机高模式。
  其中被动待机模式的测试在电视连接主电源,并且仅能通过内部信号或遥控装置切换至不同的工作模式的情况下进行,其测试方法依据IEC 62087第2.0版第5.3.1款的规定。在该模式下电视机与外部信号源断开。
  而主动待机低模式针对的是与网络连接的电视,该模式下电视机可以通过外部信号切换至其他工作模式,测试方法采用被动待机模式和关机模式相同的IEC 62087第2.0版第5.3.1款(中间曾提议过用IEC 62087第3.0版第8.6.5.8款,但被企业否决)。被测设备须稳定至少5分钟后方可测试,但当产品需要额外的时间时,这一时间可以延长。测量主动待机低模式功耗的网络连接构架在附录H第5.10.2款规定,仅包括Wi-Fi(IEEE 802.11)和以太网(IEEE 802.3)连接。如果电视支持高效以太网(IEEE 802.3az),产品也应连接到支持IEEE 802.3az的设备。
  对于主动待机高模式的功耗测试,2012年1月DOE曾提出采用美国消费电子协会(CEA)的下载获取模式(DAM)测试程序。但是后来DOE经过进一步评估,确定DAM测试程序并不能准确评估网络功能电视的功耗,因为该程序主要是用于互动电视。此外,DOE也不知道用于模拟网络功能电视网络流量的工作负载,更不用说与所有制造商操作平台相当的工作负载。鉴于此,本项最终规则中DOE继续排除了主动待机高模式的测试,但仍保留了IEC 62087第3.0版的定义,便于与行业测试程序相一致。
  对于亮度测试,测试信号使用的是IEC三纵条信号。对于家庭配置,在最亮可选预设图像设置下进行亮度测量;对于零售配置,在缺省图像设置下进行测量。对于带有自动亮度控制(ABC)功能的电视,测量完开机模式功耗后,应经过10分钟的重新稳定期才进行亮度测量。重新稳定后,应选择和显示IEC三纵条信号。屏幕显示信号5秒后应马上测量亮度,以避免激活图像残留防护功能。
  此外,本项测试程序的另一大特色在于规定了带有自动亮度控制(ABC)功能电视的开机功耗测量方法,应分别在100、35、12和3 勒克斯四个照度下进行测试。
  美国能源部(DOE)管辖的联邦能效法规分为测试程序和节能标准(MEPS或最低能效要求)两部分。不同于欧盟先制定能效指标,然后在协调标准中规定测试方法,也不同于我国在能效标准中同时规定能效限定值(最低要求)、节能评价值、能效等级和检测方法,美国是先制定测试程序,再规定能效指标,从能效法规的执行上这种制度更具合理性。因此,电视机联邦测试程序出台后,企业应关注其后续的节能标准(MEPS)的制定进程,及时跟踪相关信息并做好准备工作,扭转被动的应对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