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GB24850-2020《平板电视与机顶盒能效限定值以及能效等级》于2020-07-23发布,并于2021-08-01实施,代替GB 24850-2013《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和GB 25957-2010《数字电视接收器(机顶盒)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针对平板电视产品新标2020与旧标2013的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适用范围,删除了等离子电视,增加了有机发光二极管;
删除了术语和定义中的“3.8平板电视能效指数”和“3.10平板电视节能评价值”;
修改了平板电视能效评价指标和各能效等级要求,按照能源效率划分为五个能效等级,其中1级能效等级最高;
新标GB24850-2020 4.1章节:
旧标GB 24850-2013 4.1章节:
删除了旧标中4.3章节的平板电视节能评价值技术要求;
删除了旧标中6.2和6.3章节关于液晶电视和等离子电视能效指数的计算公式:
删除了旧标第8章节对于平板电视检验规则要求;
更新了极限八灰度九窗口信号,见新标A.2.1.2章节;新的极限八灰度九窗口示意图如下:
备注:一定要有标准标准样品证书
其中亮度测试点P1/P2/P3/P4/P6/P8由原来是白窗口信号更改为彩色窗口信号,且亮度测试窗口的尺寸变大(由H/8.31调整到H/6.2);
更新了动态视频信号;
亮度测试距离由旧标中4倍显示屏幕高度调整为3倍显示屏幕高度;
修改了平板电视测试信号和预热时采用的测试信号;
修改了平均亮度计算公式;
删除了等离子电视亮度测试要求,增加了有机发光二极管电视亮度测试时的具体操作要求;
测试有机发光二极管电视亮度时,测试每个点之间要切换一次全黑场信号,同时测试每个点亮度的时间不能超过30s,以保护屏幕。
删除了旧标中 当平板电视平均亮度大于250cd/m2,应调整背光的要求。
当平均亮度(L)大于250 cd/m2时,应调节背光设定(对于没有独立背光设定或测试模式背光不可调的平板电视,包括液晶电视和等离子电视,应调节亮度设定),使平均亮度(L)和中心点亮度(L)均满足250 cd/ m2士10 cd/ m2,再重复步骤A.4.4继续测量。
新标中测试出平均亮度就是最终亮度,不用考虑是否大于250cd/m2的问题。
标准GB24850-2020和GB 24850-2013主要差异
平板电视的能效及节能指标
所有平板电视被动待机功率应小于或等于0.50W
使用外部电源的平板电视,所使用的外部电源应同时符合GB 20943中能效限定值。
注意事项:
(一)节能换版实施要求
1. 新版标准的能效等级指标有明显提升,且测试信号也有调整,旧版标准的检测数据无法引用,故此次标准换版需重新送样检测。
2. 自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7月31日,原则上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或旧版标准申请认证,按旧版标准颁发的认证证书,有效期截止到2022年4月30日;自2021年8月1日起,将采用新版标准及规则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3. 旧版标准认证证书的转换工作,应于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将予暂停,2022年8月1日后仍未完成转换的旧版标准认证证书将予以撤销。
(二)能效标识换版要求
平板电视和机顶盒修订版能效标识实施规则自2021年8月1日起实施,2021年8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2年8月1日前按修订后的实施规则加施能效标识。